天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06  天铁股份(300587)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前赎回天铁转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天铁转债”提前赎回权的行使及赎回价格的确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规定,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可转债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天铁转债”。

二、关于公司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加担保的担保对象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公司本次增加提供的对外担保之审批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陆晓雯 夏立安 张立国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