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149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4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维持不变,除本次额度调整外,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同时,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3341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48,854,041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6.58元,共募集资金81,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528.3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471.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3180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人民币8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1 | 年产40万平方米橡胶减振垫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56,822.95 | 49,800.00 |
2 | 年产45万根钢轨波导吸振器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8,736.35 | 7,2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4,000.00 | 24,000.00 |
合 计 | 89,559.30 | 81,000.00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7,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168)。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并于2023年5月9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183)。
2023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0万元,并于2023年9月26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45)。
截至2023年9月26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43,812.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3,812.01万元,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与期限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45,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维持不变,除本次额度调整外,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它内容均保持不变;同时,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和必要性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通过此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035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LPR3.4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说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到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调整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天铁股份本次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