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3-188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铁股份”)持股49%的参股公司河南天基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基轮胎”或“标的公司”)之股东浙江烜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烜卓”)拟将其持有的天基轮胎51%股权中的11%股权以人民币1,1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范玲珍。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持有天基轮胎比例不变,但公司将变为天基轮胎的第一大股东,且公司向天基轮胎派出的董事将占天基轮胎多数董事席位,公司将对天基轮胎实施控制,天基轮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2、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浙江烜卓所转让的天基轮胎11%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一)出让方
公司名称:浙江烜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63134037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99号C143(仅限办公)法定代表人:许佳奇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7日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计算机配件及耗材、电线电缆、橡塑制品、家用电器、照明灯具、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食用农产品、有色金属(除专项)、金银饰品、珠宝首饰、贵金属制品销售;家电维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绿化工程;室内装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
姓名:范玲珍住址:浙江省天台县***上述出让方、受让方与天铁股份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述各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股权基本情况
本次放弃权利的标的股权为浙江烜卓持有的天基轮胎11%股权。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河南天基轮胎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2MA9G6JA570
3、法定代表人:郑剑锋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1日
6、住所: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柏山镇发展大道200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轮胎制造;轮胎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9、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浙江烜卓 | 5,100 | 51.00 |
2 | 天铁股份 | 4,900 | 49.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49,097.24 | 38,993.32 |
净资产 | 4,675.19 | 2,047.65 |
应收账款 | 145.15 | 17.89 |
负债总额 | 44,422.04 | 36,946.18 |
项目 | 2023年1-9月 | 2022年度 |
营业收入 | 66,317.31 | 44,322.39 |
营业利润 | 2,684.42 | -4,585.60 |
净利润 | 2,627.55 | -4,937.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51.61 | -2,682.60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综合考虑天基轮胎所处行业特点、当前发展阶段、未来发展潜力等,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经友好协商并一致确认,浙江烜卓拟将其持有的天基轮胎51%股权中的11%股权转让给范玲珍女士,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100万元。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若公司不放弃天基轮胎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公司所需支付股权转让款金额为1,100万元。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公司决定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放弃本次优先购买权不会导致公司对天基轮胎持有份额发生变化,但公司将变为天基轮胎的第一大股东,且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向天基轮胎派出的董事将占天基轮胎多数董事席位,公司将对天基轮胎实施控制,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基轮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放弃参股公司天基轮胎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不会导致公司对天基轮胎持有份额发生变化,但本次交易完成后,天基轮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放弃天基轮胎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的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