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铁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协议转让暨终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美雨、许孔斌及其一致行动人许银斌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美雨、许孔斌及其一致行动人许银斌的通知,近日,王美雨与杭州传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传定常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传定基金”),王美雨、许孔斌、许银斌与汤天宝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8月2日,王美雨与传定基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天铁股份59,355,615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699%)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传定基金;王美雨、许孔斌、许银斌与汤天宝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前述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分别将其持有的天铁股份38,716,933股、13,908,592股、6,144,589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99%)以及衍生的所有权益转让给汤天宝,转让价格均为3.65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王美雨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由王美雨、许吉锭和许孔斌变更为许吉锭和许孔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未发生实质转让。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经友好协商,王美雨与传定基金,王美雨、许孔斌、
许银斌与汤天宝于2024年9月30日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各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各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各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且双方/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各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王美雨、许吉锭和许孔斌,未发生变更。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王美雨与传定基金,王美雨、许孔斌、许银斌与汤天宝分别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