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http://ddx.gubit.cn  2023-06-08  熙菱信息(300588)公司公告

关于对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65号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9日,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合计不超过1.9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后,你公司在2023年1月至4月期间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约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23年4月25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5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6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