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10  熙菱信息(300588)公司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开文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60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9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2,60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69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

有表决权股份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3%。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62,60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2,60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62,60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