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上午0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开文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18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552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3,10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51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表决权股份7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0%。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6,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0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3,10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30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4.3081%;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5.69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43,10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8302%;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6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4.3081%;反对7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5.69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