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6  熙菱信息(300588)公司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钟仲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钟仲人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钟仲人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钟仲人先生简历钟仲人先生,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7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阅文集团财务部总监;2021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上海不齐而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6月进入公司任职至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钟仲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钟仲人先生参与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