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菱信息: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9  熙菱信息(3005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88证券简称:熙菱信息公告编号:2026-050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熙菱信息”)于2026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

日至2023年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2023年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

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30人调整为29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638.00万股调整为618.0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59.50万股不变,授予总量由797.50万股调整为777.5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3年12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6.46元/股的价格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618.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5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此同时,决定对本次24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41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5万股。

(七)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7.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此同时,决定对本次19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84.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1.65万股。

(八)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61.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各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考核年度业绩考核指标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2023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3亿元;②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500万元。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②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05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4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5亿元;②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5亿元;②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3,700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5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4亿元;②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8,600万元。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6亿元;②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注:

“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对应不同公司层面归属比例,具体如下:

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系数(X)
A≥AmX=100%
An≤A<AmX=(A-An)/(Am-An)*50%+50%
A<AnX=0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53,407.67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161.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经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予以作废。因此,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经审核,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