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移为通信(300590)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作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宜,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023年1-6月期间,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也没有为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二、 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日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被担保公司均为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三、 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年1-6月期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4.315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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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7 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