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31  移为通信(3005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

3、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223.50万股调整219.30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1.20万股调整177.00万股。

6、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7、2021年8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5)。

8、2021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确定以2021年

10月22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4.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的预留权益未来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预留权益失效。

10、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 本次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456,075,780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为458,811,11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的数量为2,735,33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8,411,367元(含税)。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自主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本激励计划的回购/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1)对回购/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授予/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①派息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回购/授予/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

购/授予/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过程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

P=P

-V=6.20-0.15=6.05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P

-V=12.70-0.15=12.55元/份

鉴于公司尚未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再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回购/授予/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价格进行调整。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