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6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
3、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223.50万股调整219.30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1.20万股调整177.00万股。
6、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7、2021年8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2021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2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4.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的预留权益未来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预留权益失效。
10、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8、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9、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股票期权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4年8月23日。截止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届满,76名激励对象当期持有的66.9275万份股票期权到期未行权,公司拟对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6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017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3、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成就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 2021年 | 69% | 35% |
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 2022年 | 103% | 62% |
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 | 2023年 | 154% | 103%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 |
A | A≥Am | X=100% | |
An≤A<Am | X=(A-An)/(Am-An)*20%+80% | ||
A<An | X=0 |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由公司注销;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行权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行权比例X。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31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5,760,387.49元,较2020年度增长114.895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按照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公式:X=(A-An)/(Am-An)*20%+80%计算,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84.66%(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能全部成就,未能行权的8.8014万份股票期权根据相关规定由公司注销。综合以上情况合计注销86.7464万份股票期权,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及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本次注销及本次回购注销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