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82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7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1)。
(3)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21年7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5)2021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总量由223.50万股调整219.30万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1.20万股调整177.00万股。
(6)2021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7)2021年8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5)。
(8)2021年9月1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9)2021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同意确定以2021年10月22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3名激励对象授予34.3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剩余的预留权益未来不再授予,尚未授予的所有预留权益失效。
(10)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3)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4)2023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23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与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8)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9)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部分成就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年 | 69% | 35%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年 | 103% | 62%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年 | 154% | 103%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
A | A≥Am | X=100% | |
An≤A<Am | X=(A-An)/(Am-An)*20%+80% | ||
A<An | X=0 |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X。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316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5,760,387.49元,较2020年度增长114.895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到触发值,按照公司层面归属公式:X=(A-An)/(Am-An)*20%+80%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4.66%(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因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能全部成就,未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415万股根据规定作废。
(2)因个人原因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由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36万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名下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3.6万股;
上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75万股由公司董事会作废。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