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为通信: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590证券简称:移为通信公告编号:
2026-015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3月27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31.90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
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3月27日为授予日,以
6.4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1.9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每股6.42元。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人,包括:核心骨干员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含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权益合计不超过240.9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991.7538万股的
0.52%。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个月。
2)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解除限售安排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4)禁售期(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6-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考核期间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对应考核期间 | 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期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 | 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期间的净利润增长率(B) | ||
| 目标值(An) | 触发值(Am) | 目标值(Bn) | 触发值(Bm)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6年 | 30% | 15% | 60% | 4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2026-2027年两年累计值 | 180% | 145% | 260% | 22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2026-2028年三年累计值 | 360% | 305% | 480% | 420% |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说明 |
| 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n | X1=100% |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时,X1为100% |
| Am≤A<An | X1=[(A-Am)/(An-Am)]*20%+80% |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触发值时,X1为80%,超过触发值且未达到目标值时,超过部分按比例解除限售 | |
| A<Am | X1=0% | 即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触发值时,X1为0 | |
| 公司净利润增长率(B) | B≥Bn | X2=100% | 即净利润增长率达到或超过目标值时,X2为100% |
| Bm≤B<Bn | X2=[(B-Bm)/(Bn-Bm)]*20%+80% | 即净利润增长率达到触发值时,X2为80%,超过触发值且未达到目标值时,超过部分按比例解除限售 | |
| B<Bm | X2=0% | 即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触发值时,X2为0 | |
| 单个考核期间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X=MAX(X1,X2) | 即X为公司营业收入累计值和净利润累计值对应完成情况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的孰高值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在有效期内公司商誉减值损失(若有)及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3)2026-2027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年营业收入+2027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入-1]×100%;
2026-2028年三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2026年营业收入+2027年营业收入+2028年营业收入)/2025年营业收入-1]×100%;
(4)2026年-2027年两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6年净利润+2027年净利润)/2025年净利润-1]×100%;
2026年-2028年三年累计净利润增长率=[(2026年净利润+2027年净利润+2028年净利润)/2025年净利润-1]×100%;
(5)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比例: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80% | 0% | |
在一般情况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考核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授予计划与已披露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相关权益。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76人调整为73人,拟授予权益由240.90万股调整为231.9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符合授予条件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6年3月27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激励工具: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日:2026年3月27日
、授予数量:
231.90万股
4、授予人数:73人
、授予价格:
6.42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本激励计划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职务 | 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73人) | 231.90 | 100.00% | 0.50% |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
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3月27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成本(万元) | 2026年(万元) | 2027年(万元) | 2028年(万元) | 2029年(万元) |
| 231.90 | 1,115.44 | 557.72 | 408.99 | 130.13 | 18.59 |
注: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可能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七、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3月27日为授予日,以6.4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3名激励对象授予231.9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