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09号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月12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林大耀、林大洲、林大权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2,02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转让给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启恒),本次转让价格为4.84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9,820.36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6.15元/股,协议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向相关方核实的基础上说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原因、所得资金用途、转让价格是否公允、是否违反减持承诺和减持规则,并说明你公司、协议转让方与深圳启恒、主要股东和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