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海通证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里马 |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军 | 联系电话:0755-25860630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谭璐璐 | 联系电话:0755-2586980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1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5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0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2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海通证券关于万里马2022年度跟踪报告、海通证券关于万里马2022年持续督导之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 |
(2)培训日期 | —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 |
3、 “三会”运作 | 无 |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 |
6、关联交易 | 无 | -- |
7、对外担保 | 无 |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林大权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 是 | —— |
2 、首次公开发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林大权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 |
3、万里马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 |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林大权承诺:未来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本人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 是 | —— |
5、陈泳源、林彩虹、林大权、林大耀、林大洲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林大权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 |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以及林大权关于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是 | —— |
8、万里马关于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发行人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相关措施的承诺。 | 是 | —— |
9、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如未能履行承诺则自愿接受约束措施的承诺。 | 是 | —— |
1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 |
11、万里马关于发行申请文件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一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真实 | 是 | —— |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的承诺。 | ||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大耀、林大洲、林彩虹以及林大权关于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是 | —— |
1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是 | ——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方 军 | 谭璐璐 |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