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万里马股票代码:30059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启恒点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48号福建大夏A座1306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马”)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万里马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启恒点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公司、上市公司、万里马 | 指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启恒点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注册地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48号福建大夏A座1306 |
法定代表人 | 麦坚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826507N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长期 |
主要股东 | 深圳市东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90%);麦坚(持股比例10%) |
通讯方式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48号福建大夏A座1306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居留权 | 职务 |
麦坚 | 男 | ******** | 中国 | 广州省深圳市 | 否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计划,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二级市场价格及自身资金周转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票。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减持前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恒点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无限售流通股 | 20,290,000 | 5.0016% | 20,283,600 | 4.9999% |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至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6%。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的比例 |
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恒点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竞价交易 | 2024年3月20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 | 4.65 | 6,400 | 0.0016%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四、关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况
2023年5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林大耀、林大洲、林大权于2023年5月1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方式受让林大耀、林大洲、林大权合计所持有的万里马2,02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2.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法务部,以备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 |
股票简称 | 万里马 | 股票代码 | 30059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恒点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48号福建大夏A座1306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0,290,000(股) 持股比例:5.0016%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6,400 (股) 变动比例: -0.001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减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其他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计划,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二级市场价格及自身资金周转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票。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继续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启恒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启恒点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麦坚
签署日期: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