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祥婷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孔祥婷,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2015年至今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研究员、副教授。曾任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本人均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出席公司股东大会3次,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具体出席和投票情况如下: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投票情况(投反对票次数) |
孔祥婷 | 7 | 7 | 0 | 0 | 0 | 否 | 0 |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3年度,我作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能够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了支持。
1. 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年度共主持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汇报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审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就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共参加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审议。并依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 提名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共参加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监督和核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三)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的各类提问,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2.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确保投资者获得公司的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任期内利用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参加了由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3年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了解独立董事制度的改革政策及目前监管形势及监管情况。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任期内,公司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也无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1.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
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 2023年4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各项运作规范。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4月27日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1.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上述选举董事相关议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董事候选人、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0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系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岗位职责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长期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工作,在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发挥本人的专业特长,用所擅长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积极为公司的发展、规范运作出谋划策,向董事会提出独立、客观的决策意见。
2024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孔祥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