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177号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2-177号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凯易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凯易佰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凯易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凯易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凯易佰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凯易佰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向南平延平芒励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727,26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49,999.99万元,坐扣承销和财务顾问费用(不含税)3,339.6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660.3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150.94万元后,并加回本次财务顾问费(不含税)94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452.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2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7,452.82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46,817.05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18.37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654.56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0.4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7,471.61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8.7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10月11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账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易佰云”智能化企业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对深圳市易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佰)业务运营管理所有环节系统进行统一整合,为管理层提供可量化的、智能的、科学的决策依据,有效提升深圳易佰业务运营和内部管理效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49,999.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4.5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2] | 50,018.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 否 | 24,420.00 | 24,420.00 | 24,420.81 | 100.00 | 2021年7月1日 | 24,835.93 | 是 | 否 | |
2.支付本次交易相关费用 | 否 | 3,500.00 | 3,500.00 | 3,490.57 | 99.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偿还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银行贷款 | 否 | 10,500.00 | 10,500.00 | 10,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易佰云”智能化企业管理平台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562.97 | 7,001.53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4,580.00 | 4,580.00 | 91.59 | 4,605.87 | 100.5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50,000.00 | 50,000.00 | 654.56 | 50,018.78 | 100.04 | 24,835.9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59,652,420.45元,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由其出具《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783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于报告期内办理完成了4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240,425.35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根据《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约定,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含支付本次交易费用,募集资金
总额与本报告一(二)中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券商坐扣的承销费(不含税)23,962,259.25元及律师费用(不含税)1,509,433.97元
[注2]根据《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约定,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包含支付本次交易费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本报告一(二)中累计投入金额差异系支付券商承销费(不含税)23,962,259.25元及律师费用(不含税)1,509,433.97元
[注3]深圳易佰2022年度净利润为275,954,832.37元。上表填列的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募投项目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带来的净利润,即深圳易佰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8,359,349.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