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3-058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25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C座2002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成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C座20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除上述所列议案外,公司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请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提案递交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权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并携带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参加会议;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由出席人携带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参加会议;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3年5月23日和2023年5月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楷林国际C座2002证券部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安祺、欧阳婵邮政编码:410023
电话号码: 0731-8513 7600
传真号码: 0731-8891 565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0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姓名/企业名称 | 身份证号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电子邮箱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592”,投票简称为“华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受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