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水东

查股网  2024-04-19  华凯易佰(300592)公司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钟水东)

自2023年5月15日起,本人作为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钟水东,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生产主管,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审计员,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经理,深圳白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长城招银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副经理,宁波亿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心性赋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静心内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13000

自2023年5月15日起,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进行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2023年5月15日起,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200010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事项予以关注并进行了审查,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二)2023年任职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间会议届次事项及意见
2023-5-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总额及股份数量上下限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信息披露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持续关注,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维护投资者利益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董监高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交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情况,对公司再融资、股权激励事项、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3、培训与学习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时刻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学习各项知识,掌握相关政策,加强了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同时,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关注公司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保持着良好有效的沟通。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如既往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钟水东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