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凯易佰: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
提示性公告
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创佳”)于2024年12月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10,2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89%。本次权益变动后,易创佳持有公司股份20,242,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本次权益变动后,易创佳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易创佳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易创佳持有公司股份20,242,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泗阳易创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出资额 | 411.9657万元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张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82MA31X4GR7K |
成立日期 | 2018年7月18日 |
注册地址 | 泗阳县王集镇和谐大道88号402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品牌管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2、本次权益变动减持股份情况
交易时间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2024-12-2 | 大宗交易 | 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 2,910,287 | 0.7189% | 15.99 |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23,152,480 | 5.7188% | 20,242,193 | 4.99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152,480 | 5.7188% | 20,242,193 | 4.999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4、减持情况的相关说明
易创佳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2021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涉及减持预披露、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易创佳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24年7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所持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易创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4、本公告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三、备查文件
1、易创佳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2、易创佳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