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新雷能(3005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050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

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事项属于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意向,投资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协议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

2.本项目购置的产业用房需深圳市光明区政府遴选审定后开展实施,存在不被遴选上的可能。

3.该项目存在较长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或“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雷能”)为主体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项目拟投资金额约2.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拟在深圳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公司子公司深圳雷能拟与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深圳市优质产业空间项目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定制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

2.审议程序

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深圳雷能签署《意向书》及后续《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定制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3.其他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合作方名称: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GXRD7T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刘军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住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柏溪路北1栋A302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是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由深圳市国资委100%持股。

9.关联关系:公司与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意向书》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一)项目意向

深圳雷能与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达成定制意向书,作为双方签署正式产业用房定制协议(以下简称“定制协议”)等协议的依据,并约定在经区政府审定深圳市光明区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项目企业遴选结果后的10日内与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正式《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定制协议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址:深圳市光明区

2.定制厂房价格:约2.2亿元。最终价格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并签订《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买卖合同(预售)》为准。

3.其他内容:

深圳雷能在签订定制意向书后3日内向深圳市光明特区建工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意向金人民币300万元,在双方签订正式定制协议后,该意向金即转作定制协议定金之一部分。若深圳雷能未通过遴选审定将无息退回已收取的意向金,无需承担任何其他责任。

四、“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二)实施主体:深圳市雷能混合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购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的高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预计购置厂房金额2.2亿元,最终价格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并签订《产业用房及配套用房买卖合同(预售)》为准;

2.根据生产、研发需求,进行相应装修、布局;

3.购置相关生产设备。

(四)项目实施进度及建设周期:目前项目处于厂房建设阶段,预计厂房2025年3月建成交付;

(五)投资规模与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9亿元(包含定制厂房约2.2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以及多种合法资金来源筹集资金。

五、建设该项目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项目建设的目的

1.该项目实施完成后可将深圳雷能目前部分租赁厂房的研发、生产业务迁入深圳雷能自有厂房,有利于深圳雷能的持续稳定经营以及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优化供应链合作,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利用深圳市完善的产业配套,快速促进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需求。

(二)本次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购置的产业用房需深圳市光明区政府遴选审定后开展实施,存在不被遴选上的可能。

2.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因金额较大,可能会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

3.本次项目金额、建设周期等均为预估数,实际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项目建设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1.该项目符合公司自身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巩固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2.该项目存在较长的建设周期,短期内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深圳雷能的持续稳定经营以及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公司智能制造水平,优化供应链合作,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建设制造、研发基地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自身主营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

司产能扩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产能扩大,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积极影响。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通信及数据中心电源研发制造基地项目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