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36名;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36.946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7%;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年9月13日;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或“公司”)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满足,并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36名激励对象办理36.9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近日,公司办理了2020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11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年12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年8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2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八)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已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8月9日,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8月9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条件 | 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3 |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4 |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 | 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772,346,082.94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713,511,550.49元,同比增长121.86%,公司达到了业绩指标考核条件。 |
5 | |||||||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除离职员工外,所有激励对象考评结果均为优秀,其获授的相应年度的限制性股票可以全部归属。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三、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1年8月9日
(二)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6人
(三)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36.9460万股
(四)预留授予价格:12.98元/股(调整后)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第二期可归属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
(36人) | 73.8920 | 36.9460 | 50% | |
合计36人 | 73.8920 | 36.9460 | 50% |
注:1、上表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其中不包括2名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13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36.946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验资及股票登记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8月23日出具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3]8953号),审验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
截至2023年8月22日,公司已收到36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369,460.00股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4,795,590.80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369,460.00元,资本公积4,426,130.80元。
本次归属的新增股份于2023年9月13日上市流通。
六、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 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3,201,122 | 17.33% | 93,201,122 | 17.31%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4,734,200 | 82.67% | 369,460 | 445,103,660 | 82.69% |
股份总数 | 537,935,322 | 100.00% | 538,304,782 | 100.00% |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36.9460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