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4  新雷能(3005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3-078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中路139号新雷能大厦五楼大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权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建设功率半导体研发及结算总部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股票的议案》

5.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有效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

(1)本次回购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4.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且不高于6,000万元。在上述前提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400,000股,约占当前总股本的0.45%;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00,000股,约占当前总股本的0.22%。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源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发以下任一条件,则回购期限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7.对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本次回购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②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③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④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⑤在回购完成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回购股份的具体处置方式,包括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⑥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