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雷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雷能”、“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唐俊文、肖扬
(三)协办人:周哲立
(四)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5日
(五)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线下授课与线上视频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培训人员:肖扬、周哲立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并对减持新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了专题解读。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雷能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内容以及最新的监管规定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和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