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邮件的形式通知各位监事,于2023年4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宝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编制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