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09  朗进科技(30059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1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9.9125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2172%。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0月11日。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归属相关事宜。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第一批归属登记工作完成并于2023年3月31日上市流通,本次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期第二批归属,现将有关本次归属股份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事项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11月12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以2020年11月13日为授予日,授予111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075,00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6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8,906,700股增加至89,981,700股。

5、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待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8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60,750股,此部分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9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89,981,700股增加至90,942,450股。

6、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00股,涉及人数3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114,30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42,450股变更为90,934,950股。

7、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0股,涉及人数2人,回购价格15.24元/股,回购金额合计106,680.0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934,950股变更为90,927,950股。

8、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授予105名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949,500股,其中第一批750,37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并于2023年3月21日上

市流通。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股本由90,927,950股增加至91,678,325股。

9、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9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批199,125股股票完成登记工作后将于2023年10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将由91,678,325股增加至91,877,450股。

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1月13日,授予部分于2022年11月14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2、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中兴华审字(2022)第030068号),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675,804,349.88元,较2019年525,703,861.82元增长28.55%,符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4)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每年根据绩效考核体系确定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数,并依据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05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数均≥80分,个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可归属数量及流通安排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日: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19.9125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2172%。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

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5、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姓名职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第二期可归属数量(万股)占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中高管锁定股数(万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中实际可流通股数(万股)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建勇董事、副总经理19.50005.850030%4.38751.4625
王 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9.50005.850030%4.38751.4625
张永利总工程师、副总经理18.00005.400030%4.05001.3500
张 进副总经理7.50002.250030%1.68750.5625
2、其他激励对象
(1人)1.87500.562530%00.5625
合计(5人)66.375019.912530%14.51255.4000

6、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至办理股份归属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

公司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未发生上述情况。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9.9125万股,其中高管锁定股14.5125万股,实际可流通数量5.4000万股。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5人。

4、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

(4)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9月2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3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9月2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3年9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李建勇等5人汇入的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叁佰零叁万肆仟陆佰陆拾伍元整(人民币3,034,665.00元),其中:股本199,125.00元,资本公积2,835,540.00元。

六、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增加减少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42,574.001.25%145,125.001,287,699.001.40%
高管锁定股719,574.000.78%145,125.00864,699.000.94%
股权激励限售股423,000.000.46%423,000.000.4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0,535,751.0098.75%54,000.0090,589,751.0098.60%
三、股份总数91,678,325.00100.00%199,125.0091,877,450.00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9.9125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归属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归属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7、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030033号)。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