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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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东北证券对朗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9年6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陈才泉、王振刚。2020年4月,因陈才泉先生离职,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杭立俊、王振刚。截至目前,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但因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北证券需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收到东北证券《关于变更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王振刚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从东北证券离岗,在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后,将不再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障督导工作的连续性,东北证券已委派王丹丹女士(简历附后)接替王振刚先生担任朗进科技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王丹丹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本次变更不会影响东北证券对朗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事项,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杭立俊、王丹丹。
公司董事会对王振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23日
附件:
王丹丹女士简历王丹丹,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主要从事企业改制与辅导、股票发行与承销、公司收购兼并及资产重组等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参与朗进科技、万集科技、智新电子、新洋丰、回天新材等多家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或再融资等工作,并为多家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提供过融资、并购、投资、管理、资产重组等财务顾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