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01  朗进科技(30059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94 证券简称:朗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李敬茂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敬恩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建勇先生、原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张永利先生、副总经理岳小鹤先生(以下合称“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或“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计划自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90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2%%,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

483.42万元,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金额450万元的107.43%。

近日,公司收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董事长李敬茂先生、董事、总经理李敬恩先生、董事、副总经理王绅宇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李建勇先生、原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副总经理张永利先生、副总经理岳小鹤先生。

2、持股情况: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持有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李敬茂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李敬恩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王绅宇196,0000.21
李建勇152,0000.17
王涛279,0000.30
张永利188,0000.20
岳小鹤119,0000.13

3、本次计划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的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及资金来源:本次计划增持主体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合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5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900万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禁止增持的期间之外),若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或有关原因无法实施的情形,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或原因解除后顺延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42%,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为483.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 主体增持 数量 (股)增持 金额 (万元)计划实施前计划实施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李敬茂102,100114.84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1000.11
李敬恩81,000110.52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9
王绅宇44,70053.92196,0000.21240,7000.26
李建勇37,50050.07152,0000.17189,5000.21
王涛38,90051.37279,0000.30317,9000.35
张永利40,00052.66188,0000.20228,0000.25
岳小鹤40,40050.04119,0000.13159,4000.17
合计384,600483.4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