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进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11-11  朗进科技(300594)公司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于2023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5),并持续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经建投”)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不超过12,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经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公开征集期为10个交易日,第二十二个征集期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

2024年11月11日下午,公司收到浙江经建投《关于公开征集转让朗进科技股份的进展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浙江经建投公开征集转让朗进科技股份工作正在积极推动中,目前已有多家意向受让方表达了受让意向,为继续保障意向受让方有充分的时间开展调研、决策等工作,浙江经建投决定启动第二十三个公开征集期(即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其他公开征集信息不变。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可于2024年11月25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向其提交合法、合规及符合格式的文件和资料。

在本次公开征集所规定的期限内,浙江经建投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日期内征集到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

经浙江经建投的上级国资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是否能够通过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