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欧陶”)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获悉其在2025年3月7日,南京欧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欧陶的持股比例由13.70%变动为12.70%,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竹园里138号砖墙经济园A区1幢103-20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3月7日 | ||||
股票简称 | 欧普康视 | 股票代码 | 30059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896 | 1.00 | |||
合 计 | 896 | 1.00 |
股东南京欧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279.0521 | 13.70 | 11,383.0521 | 12.7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79.0521 | 13.70 | 11,383.0521 | 12.7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持股5%以上股东南京欧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900,3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南京欧陶的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8.备查文件
8.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南京欧陶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 |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