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普康视: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95证券简称:欧普康视公告编号:2026-057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0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594,826.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5.2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317.14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10.2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9,406.8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3349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202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237.58万元。截至2026年
月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1,349.4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054.96万元,累计理财收益10,545.34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考虑利息收益以及理财收益后,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6,683.4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为65,525.00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1,158.4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
月,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徽行合肥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民生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兴业合肥分行、中行合肥高新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广发合肥瑶海支行、民生合肥分行、招行合肥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499010100102092817、175267004573、522009093611000004、9550880211379500230、635337146、55190401671099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欧普康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投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大道支行(以下简称招行创新大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民生科技支行)、徽行香樟大道支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欧普投资在招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民生合肥科技支行、徽行合肥香樟大道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5122510708、637508585、22500023096100000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9月,公司的子公司南京康视梦戴维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梦视清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视特舒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金象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合肥明瞳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招行创新大道支行和国元证
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7959410901、551907975810801、551907996110501、551908013910505、55190790851070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公司的子公司连云港欧普康视泽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普康梓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郑州梦戴维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南京欧普康视眼视光研究有限公司、溧阳市梦视佳欧普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星眸欧普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合肥京瞳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乐瞳欧普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合肥泽视欧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泰兴梦戴维欧普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宿州欧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宿州欧佳医苑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视界欧普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视特佳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合肥欧普合逸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铂视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招行合肥分行、徽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8411010777、551908469410000、551908425710666、551908301110902、551908042210501、551908071510301、551908151510601、551908222510802、551908352410101、551908371610201、551908036410112、551908300610802、551908411410999、225017981511000002、225018561321000002、225018447711000002、5519082213107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公司的子公司淮北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新瞳欧普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梦视清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南京锁金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宝应县梦戴维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铜陵优视清科技有限公司、歙县颐视诊所有限公司、濉溪县欧视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奥城康视诊所有限公司、濉溪县康视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坛梦特佳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徐州梦视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濉溪县视立康科技有限公司、舒城康视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南京紫悦梦戴维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南京视特佳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宿迁市宝龙梦视清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阜阳市颍东区康视科技有限公司、阜阳市颍州区欧普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欧视佳康视诊所有限公司、淮北康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烈山区分公司、徐州视特舒商贸有限公司、芜湖梦视清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信瞳欧普
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信瞳欧普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合肥爱目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视睫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爱瞳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铜陵欧视佳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招行合肥分行、徽行合肥分行、民生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
225018373111000004、225018879381000002、225018934211000002、225019108901000002、225019115101000002、225019317741000002、225019321591000002、225019581131000002、225019600241000002、225019577901000002、551908750610001、551908747610001、551908748710001、225020921151000002、225021693051000002、225021691071000002、225021673091000002、551908900410000、646815686、261646227251000002、646954758、261675045501000002、647733946、647700456、647718536、648075043、648074882、648215927、64879231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5年,公司与兴业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
499010100102393022),公司的子公司合肥井目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仪征梦戴维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南通市梦视清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棱镜光学有限公司、巢湖市视瞳科技有限公司、含山县医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利辛县二院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欧普康视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欧普康视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肥东优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合肥分行、徽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
649422215、649768576、649567015、650487307、650938607、653723632、654020887、653269482、654209325、655544956、2646694965600000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6年上半年,公司的子公司淮南市医视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保视光科技有限公司、阜南县欧视康科技有限公司、临泉县医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瞳仁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欧荔康视诊所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合肥分行、徽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
655591643、656940480、656935545、656933728、
656982937、26517152411000000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6年上半年,“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和“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已完成结项,公司与兴业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解除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销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
499010100102092817、499010100102393022)。公司的子公司泰兴梦戴维欧普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合肥铂视欧普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乐瞳欧普眼科诊所有限公司、常州市视特佳眼视光保健服务有限公司、歙县颐视诊所有限公司、阜阳市颍东区康视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欧普康视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与民生合肥分行、徽行合肥分行、招行合肥分行和国元证券解除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注销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551908036410112、551908221310701、551908222510802、225018561321000002、225019321591000002、551908900410000、654209325)。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
月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551904016710999 | 100.07 |
| 收益凭证 | 10,756.00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瑶海支行 | 9550880211379500230 | 996.12 |
| 收益凭证 | 14,100.0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支行 | 175267004573 | 15.38 |
| 收益凭证 | 20,612.63 |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522009093611000004 | 693.96 |
| 收益凭证 | 5,000.00 | |
| 大额存单 | 5,000.00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35337146 | 71.25 |
| 收益凭证 | 15,180.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5122510708 | 352.0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25710666 | 0.00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261675045501000002 | 25.66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317741000002 | 0.02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0921151000002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49567015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3269482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042210501 | 0.0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52410101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071510301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47700456 | 0.26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879381000002 | 0.03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7981511000002 | 0.0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48074882 | 1.19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447711000002 | 0.0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46954758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49422215 | 3.5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151510601 | 0.0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48215927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3723632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46815686 | 0.3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900410000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0938607 | 2.25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108901000002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1691071000002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61646227251000002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11010777 | 156.1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69410000 | 0.0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00610802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4020887 | 0.9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47718536 | 0.04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48075043 | 14.8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75810801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0487307 | 0.09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00230961000004 | 2,007.03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37508585 | 1354.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647733946 | 11.5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411410999 | 0.58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1673091000002 | 1.51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49768576 | 0.01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64669496560000001 | 3.74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115101000002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750610001 | 0.07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747610001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373111000004 | 110.58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581131000002 | 0.0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748710001 | 2.57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5544956 | 4.84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48792310 | 0.41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96110501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59410901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01110902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371610201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600241000002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9577901000002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21693051000002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8013910505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7908510706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25018934211000002 | 0.00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 | 265171524110000001 | 39.1 |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5591643 | 1.4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6940480 | 1.8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6935545 | 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6933728 | 43.6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 656982937 | 17.30 |
| 合计 | —— | 76,683.40注1 |
注1:合计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202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1,349.4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8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为加快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进程,促进募集资金又好又快地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有效降低项目实施风险。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建方式变更为公司及子公司独资新建、合资新建、投资并购方式相结合,(
)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江苏、湖北、山东、福建、陕西、广东、河南八个省份扩展至全国,有利于公司加快形成全国性眼视光终端服务网络,进而拉动公司产品销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72)。
2、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为方便角膜塑形镜生产线整体管理,减少能耗、提高人员调度效率,提升生产效能,将“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中角膜塑形镜生产线由原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厂房)调整到公司原有3号楼一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
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332.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44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64)。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3月29日至2026年3月28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6年
月
日至2027年
月
日,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
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
月
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65,525.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性质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大额存单 | 5,000.00 | 2025.12.02 | 2026.12.02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14,898.00 | 2025.09.11 | 2026.09.09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12,744.00 | 2025.10.23 | 2026.10.21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3,083.00 | 2025.11.21 | 2026.11.19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4,300.00 | 2025.12.16 | 2026.12.14 |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5,000.00 | 2026.04.29 | 2026.12.16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3,900.00 | 2026.01.20 | 2027.01.20 |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2,300.00 | 2026.02.05 | 2027.02.01 |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 | 3,600.00 | 2026.02.12 | 2027.02.01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3,000.00 | 2026.03.02 | 2027.03.02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2,000.00 | 2026.03.18 | 2027.03.17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收益凭证 | 5,700.00 | 2026.04.15 | 2027.04.13 |
| 合计 | —— | 65,525.00 | —— | ——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节余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截至2026年
月
日止,“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9010100102092817)已完成注销,账户余额13,870.18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
2、“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节余情况报告期内,“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支付完募集资金股权转让款,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1.26万元(为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已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
月
日止,“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9010100102393022)已完成注销,账户余额101.26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1)。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及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
月
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5月31日延期至2029年5月31日,并对其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9)。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公司变更“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将“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募集资金23,373.00万元用于收购尚悦启程75%股权。“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的投资总额33,390.00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23,373.00万元,自有资金10,017.00万元。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6年
月
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1-1
附表1: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9,406.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37.58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349.4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3,373.0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5.64%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注1 | 否 | 41,760.00 | 41,760.00 | 0 | 30,635.75 | 73.36 | 2025年6月 | 12,330.09 | 是 | 否 |
|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 是 | 162,395.12 | 84,273.89 | 559.58 | 17,340.65 | 20.58 | 2029年5月 | —— | —— | 否 |
| 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注2 | 是 | - | 23,373.00 | 6,678.00 | 23,373.00 | 100.00 | 2025年8月 | 1,271.60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4,155.12 | 149,406.89 | 7,237.58 | 71,349.4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1-3
| 合计 | —— | 204,155.12 | 149,406.89 | 7,237.58 | 71,349.4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目前投资进度较慢,主要原因系:(1)特殊时期,部分地区视光终端的经营时间不能保证,原计划的部分终端项目延后;(2)受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视光产品和服务属于中高端消费也受到影响,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3)受到经济调整的影响,公司为保证项目成功率及投资回报率,对终端建设项目的选择更加谨慎,部分计划拓展的终端项目延后;(4)由于募集资金使用审核周期长以及使用用途限制的原因,公司部分终端建设项目系使用自有资金投资,未使用募集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高质量地拓展这一业务。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5月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5月31日延期至2029年5月31日,并对其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调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项目实施地点由安徽、江苏、湖北、山东、福建、陕西、广东、河南八个省份扩展至全国。公告编号:2022-072。(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中角膜塑形镜生产线由原实施地点(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厂房)调整到公司原有3号楼一楼。公告编号:2024-061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 | |||||||||
1-3
| 况 | 地点的议案》,项目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公司及子公司新建方式变更为公司及子公司独资新建、合资新建、投资并购方式相结合。公告编号:2022-072。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8,332.3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上述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6443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之三、(五)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专项报告之三、(六)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76,683.4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合计为65,525.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1,158.42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鉴于“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99010100102092817)已注销,账户余额13,870.18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
注2:2025年7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的议案》,公司变更“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金额,将“社区化眼
1-3
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中尚未投入募集资金23,373.00万元用于收购尚悦启程75%股权。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的投资总额33,390.00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23,373.00万元,自有资金10,017.00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支付完募集资金股权转让款,公司已对该项目予以结项,“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499010100102393022)已注销,账户余额101.26万元已补充流动资金。
附表2:
2026年半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收购宿迁市尚悦启程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 |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 23,373.00 | 6,678.00 | 23,373.00 | 100.00 | 2025年8月 | 1,271.60 | 是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3,373.00 | 6,678.00 | 23,373.00 | —— | —— | —— | ——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专项报告之四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