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3-065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安隆”)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并购重组委2021年第一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韩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5号)核准,同意公司向韩谦等45名股东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同意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1,700万元的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数量为9,573,002.00股,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54.7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5.28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5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5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32608号)。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479.72万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本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均放置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专账户余额为1,230.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220.2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余额9.9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4月24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履行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名称 | 账户名 | 银行账号 | 存放金额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 |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7230078801200001686 | 1,230.27 |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2023年半年度内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四)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无异议。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6,000吨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复配造粒二期技改项目建设。
截至2023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尚未投入新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融资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募集资金结项并投入到新项目的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7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79.7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否 | 17,875.33 | 17,875.33 | 0.00 | 17,875.33 | 100.00% | - | 0 | 不适用 | 否 |
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否 | 2,975 | 2,975 | 10.00 | 1,754.72 | 58.98% | - | 0 | 不适用 | 否 |
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 否 | 20,849.67 | 20,849.67 | 0.00 | 20,849.67 | 100.00% | -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1,700 | 41,700 | 10.00 | 40,479.72 | - | - | 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 2,975.00 万元,实际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发生 1,754.72 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成。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项目结余1,230.27万元(含利息等收益)。结余募集资金拟投入新项目符合公司发展实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全体股东的利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附件二:
募集资金结项并投入到新项目的情况编制单位: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6,000吨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复配造粒二期技改项目 | 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 1,230.27 | - | - | - | 2023年12月 | 否 | ||
合计 | -- | 1,230.27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年产6,000吨高分子材料功能助剂复配造粒二期技改项目建设。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