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2,4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17,630,423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10,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7%。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为25,05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7,52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本次股东股权提前办理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票中累计质押数量 10,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7%。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利安隆集团的告知函,获悉利安隆集团将持有的公司股票提前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利安隆集团 | 是 | 1,100,000 | 3.39% | 0.48% | 2023-05-18 | 2026-05-15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利安隆集团 | 是 | 3,990,423 | 12.29% | 1.74% | 2023-04-03 | 2024-04-02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安隆集团 | 是 | 1,810,000 | 5.58% | 0.79% | 2023-04-10 | 2024-04-09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 | 6,900,423 | 21.26% | 3.01% | - | - | - |
注:质押比例为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结果。2023年5月18日,利安隆集团将持有的2,30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京路证券营业部,到期日为2026年5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2023年8月29日,利安隆集团将上述2,300,000股股份提前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2023年4月3日,利安隆集团将持有的3,990,423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水上公园东路证券营业部,到期日为2024年4月2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年8月29日,利安隆集团将上述3,990,423股股份提前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2023年4月10日,利安隆集团将持有的1,810,000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勤俭道证券营业部,到期日为2024年4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2023年8月29日,利安隆集团将上述1,810,000股股份提前办理完成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情况 |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利安隆集团 | 32,461,290 | 14.14% | 17,630,423 | 10,730,000 | 33.05% | 4.67% | 0 | 0.00% | 0 | 0.00% |
利安隆国际 | 25,059,240 | 10.91% | 0.00 | 0.0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57,520,530 | 25.05% | 17,630,423 | 10,730,000 | 18.65% | 4.67% | 0 | 0.00% | 0 | 0.00% |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利安隆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32,4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17,630,423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10,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0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7%。利安隆国际共持股25,05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0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
上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7,520,530股,持股比例25.05%,本次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17,630,423股,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10,7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8.6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7%。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解除股票质押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