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02  利安隆(300596)公司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26日分别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次共同投资方香港海燕国际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海平的配偶控制的主体;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之一为公司实控人李海平;公司独立董事何勇军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管理人天津海棠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控股股东天津北洋海棠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关联董事李海平、何勇军回避表决。

董事孙春光、孙艾田、毕作鹏、韩伯睿、谢金桃、毕红艳为此次共同投资方天津聚创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不参与聚创隆的投资决策,无需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同意。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通过。

交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 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