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一、关联交易基本概述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向宜兴创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宜兴创聚”或“标的公司”)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宜兴创聚51.1838%股权,宜兴创聚将全资并购韩国IPITECH INC.(以下简称“韩国IPI”)100%股权(以下统称“IPI项目”或“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宜兴创聚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兴创聚和韩国IPI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实施工作,宜兴创聚已于2024年2月1日,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2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关于与关联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近日,宜兴创聚已就并购韩国IPI事宜推进发改委、商委等部门的对外投资备案工作。鉴于宜兴创聚收购韩国IPI项目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现经相关方同意对原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于2024年2月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约定将转让对价由韩元支付改成以确定汇率兑换的美元支付,并确认交割日为2024年3月29日。
同时,宜兴创聚与韩国IPI签署的《股东借款协议》中,关于借款的实际支付币种由韩元修改为美元,以支付当日的汇率为准确定实际支付的借款美元金额,宜
兴创聚与韩国IPI于2024年2月22日签订了《股东借款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借款补充协议”)。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补充协议中,受让方或转让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鉴于受让方及转让方均同意对原协议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故双方同意如下:
1. 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第2.2条约定的股份转让价格进行变更,变更后:
转让对价: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对价,按照韩国银行2024年2月21日美元兑韩元汇率收盘价1337.90作为约定汇率将韩元折算为美元,并由受让方于交割日以美元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对价。
2.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第3.1条进行变更,变更后:
标的股份的交割(“交割”)将于当地时间2024年3月29日上午10:00开始在Ace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或受让方与转让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日期、时间和地点(“交割日”)进行。
3.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第9.1条(a)项约定进行变更,变更后:
在2024年3月29日当日或之前未完成交易,除非未能完成交易是由于寻求终止本协议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4.双方同意对原协议第3.2条(a)项转让方银行账户进行变更,变更后的账户信息以转让方提供的信息为准。
5.除上述变更外,原协议的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
(二)《股东借款协议补充协议》
本借款补充协议中,将实际支付币种由韩元修改为美元,以支付当日的汇率为准确定实际支付的借款美元金额。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仍需各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股权交割、款项交割及相关审批登记手续的办理。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股东借款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