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第四节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1-18  利安隆(300596)公司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4年11月17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激励作用,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展期,存续期在原定到期日的基础上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6年1月18日。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李海平等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独立判断,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并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另根据公司2023年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