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6-06-10  利安隆(300596)公司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2026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3,328,85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29,619,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4.50元人民币(含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

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扣税后,每10股派现金4.0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帐号股东名称
108*****441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8*****074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308*****465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548天津圣金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382韩伯睿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日至登记日:

2026年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

号F座

.咨询联系人:刘佳

.咨询电话:

022-83718775

.传真电话:

022-83718815

七、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