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公告
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32,461,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4%,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16,227,1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占公司总股本的7.07%。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安隆国际”)持有公司股份为25,05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1%,其中被质押的股份累计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00%,占公司总股本的0.00%。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52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5%。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办理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已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6,227,1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8.21%,占公司总股本的7.07%。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接到利安隆集团的《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告知函》,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股份冻结□股份拍卖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 利安隆集团 | 是 | 2,990,000 | 9.21% | 1.30% | 否 | 否 | 2026-08-19 | 2027-08-1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 |
| 合计 | —— | 2,990,000 | 9.21% | 1.30% | —— | —— | —— | —— | —— | —— |
注:1.上表中质押比例数据均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结果。
2.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 利安隆集团 | 32,461,290 | 14.14% | 13,237,100 | 16,227,100 | 49.99% | 7.07% | 0 | 0.00% | 0 | 0.00% |
| 利安隆国际 | 25,059,240 | 10.91% | 0 | 0 | 0.0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57,520,530 | 25.05% | 13,237,100 | 16,227,100 | 28.21% | 7.07% | 0 | 0.00% | 0 | 0.00% |
注:上表中质押比例数据均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后结果。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