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号)核准,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2,570,0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33,696.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614,772.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718,923.62元,已于2022年11月9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3-00019)。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浦慧联”)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销户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为“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专门拨付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公司设立了相应中转账户(平安银行有限公司长春分行154489690800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放于平安银行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募集资金已通过向中浦慧联借款的方式全部划转至中浦慧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转账户后续不再使用。公司于近期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2月16日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资金用途 | 账户状态 |
吉大通信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 0128011000011736 | 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 | 正常使用 |
吉大通信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5448969080060 | “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 | 本次销户 |
中浦慧联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532908299810117 | 正常使用 | |
吉大通信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581180100100064665 |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 正常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