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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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相军 | 宋英慧 |
张晓阳 | 苏治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