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2,570,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公司本次合计派发股利6,269,110.69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22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72,570,0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0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学府经典小区第9幢7楼
咨询联系人:耿燕、刘殿荣
咨询电话:0431-85152089
传真电话:0431-8517523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登记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