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2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5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2,570,03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6.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3,333,696.5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2,614,772.8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718,923.62元,已于2022年11月9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3-00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7,025,392.20元,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5,037.76元。
202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60,641.01元,2023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03,784.61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53,386,033.21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47,332,890.4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448,822.37元,募集资金余额148,781,712.7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4年11月5日经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2月11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21年5月1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浦慧联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余额 | 账户性质 | 账户状态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 0128011000011736 | 79,828,943.35 | 活期 | 正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15448969080060 | 活期 | 销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532908299810117 | 47,424,693.92 | 活期 | 正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 581180100100064665 | 21,528,075.51 | 活期 | 正常 |
合计 | 148,781,712.7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之情形。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情况。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等,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之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和“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目前尚在建设期。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及配套设备等,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建成可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071.8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36.0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38.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项目 | 否 | 9,675.33 | 9,675.33 | 184.73 | 1,775.8 | 18.35 | 2025年11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 | 否 | 7,246.80 | 7,246.80 | 334.27 | 2,556.75 | 35.28 | 2025年11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 否 | 3,149.75 | 3,149.75 | 117.06 | 1,006.05 | 31.94 | 2025年11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20,071.89 | 20,071.89 | 636.06 | 5,338.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情况和原因 |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
未预计收益或未到达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政企数智化业务中心和“智慧食堂”产业化项目:目前尚在建设期。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研发中心建设及配套设备等,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建成可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 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实施地点未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实施方式未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7,025,392.20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04,203.24元,共计49,429,595.44元。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之情况。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放和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
注: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