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作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1-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启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邓相军 | 宋英慧 |
张晓阳 | 苏治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