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通信: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伟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董事会全体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新增经营范围“建筑劳务分包”,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
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和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吉大通信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李明华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李正乐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宋英慧、李正乐、丁志国、周伟、邓相军、张晓阳、苏治。
四、《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14:00在公司六层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吉大通信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