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及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属于股东股份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南京德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德博”)共持有公司股份为45,896,2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95%。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控股股东南京德博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0年2月11日至2022年11月2日,南京德博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92,355股;同时公司实施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导致南京德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中2023年4月14日,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共计4,081,632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导致南京德博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后,本次累计减持及被动稀释比例达到5%,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的股份 |
注:南京德博持股数量增加系期间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德博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德博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注)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京德博 | 26,387,880 | 32.98 | 45,896,245 | 27.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