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作废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0  诚迈科技(3005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598 证券简称:诚迈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2022年10月19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更正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更正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更正后)》、《更正公告》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合理性的补充说明公告(更正后)》,同时更正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四)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根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公司于同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1.6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60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公司相关激励对象在本次归属前离职等原因,其所获授的相关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且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相关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