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诚迈科技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0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081,6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97,169.8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02,798.18元。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后的196,999,96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南京新街口支行的125903558910306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39号《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额 |
1 | 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 | 21,640.00 | 20,000.00 | 2025年1月31日 | 18,634.64 |
合计 | 21,640.00 | 20,000.00 | - | 18,634.64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节余原因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投项目已按照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A)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B) | 项目节余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C)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D=A-B+C) |
1 | 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 | 20,000.00 | 19,620.28 | 18,634.64 | 333.93 | 1,319.57 |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1、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2、上述拟结项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谨慎、节约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了项目的成本和费用,从而使得上述项目所使用的募集资金有所结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拟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319.5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及时注销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批程序
2025年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人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19.57万元(含理财和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实施主体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结项,并将相应项目的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王 胜 | 嵇 坤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