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前期与北京嘉树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嘉树投资”或“乙方”)签署了关于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统信软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乙方应在2026 年6 月30 日 之前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转让价款尾款人民币41,650 万元。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 公司尚未收到剩余股权转让款项。
一、前期股权转让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 年12 月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2)。公司于2023 年12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 于2023 年12 月22 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统信软件 股权转让事项。
公司于2023 年12 月23 日与嘉树投资签署了关于统信软件的《股权转让协议》。 其中关于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为:“(1)在双方合法签署本协议后三日内支付转让 价款的51%,即人民币43,350 万元(大写:肆亿叁仟叁佰伍拾万元整)。(2)在 转让协议签署后一年内或统信软件向地方证监局申报上市辅导材料之前(以二者中 先到达的时间为准),支付至转让价款的100%,即再支付转让价款尾款人民币41,650 万元(大写:肆亿壹仟陆佰伍拾万元整)。”
公司已于2023 年12 月收到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51%,即人民币43,350 万元, 并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2 月2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3-093)。
公司于2024 年12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事项的议案》,拟将原《股权转让协议》第2.2 条第(2)款 关于转让价款尾款的支付期限调整为2026 年6 月30 日之前或统信软件向地方证监 局申报上市辅导材料之前(以二者中先到达的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事项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公司于2025 年1 月9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延期事项。
二、目前未付款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股权转让尾款。
双方前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就争议解决事项约定如下:
“如果乙方在工商变更完成后未能按本协议第2.2 条第(2)款约定的期限内 向甲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尾款的,则甲方已收取的股权转让价款不予退还给乙 方;乙方尚未付款但已实际工商变更到乙方名下的相应比例部分统信软件股权权利 应该归还甲方所有,乙方应就其尚未付款但已实际工商变更到乙方名下的相应比例 部分统信软件股权,配合甲方及统信软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将该部分股权在30 日内变更至甲方,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未能将上述部分股权在30 日内变更至甲方的, 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其他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采取必要的措施,要求嘉树投资尽快将其未付款但已实 际工商变更到嘉树投资名下的相应比例部分统信软件股权变更至公司。
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 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诚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1 日